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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政工专业初、中级职称
委托评审要求
各省直、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政工专业职改办2025年度政工专业初、中级职称委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接受委托评审单位范围为省直和中央驻湘有关企事业单位,由厅局级单位统一委托评审。
2.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省职改办和省政工专业职改办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以及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工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9号)的标准条件。
二、材料要求
初、中级认定由各单位自行按评审权限组织,初级转评条件参照中级参评基本条件执行。
(一)职称评审材料(一)
1.评审材料(一)目录(附件1);
2.《政工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审查表》(附件2);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6.近4年(初、中级转评人员只需上年度)政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省人社厅制);
8.政工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初级不需要);
9.事业单位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参评人员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10.部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转业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初级转评不需要);
11.破格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12.取得现有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xx同志职称评审材料(一)”封面)
(二)中职称评审材料(二)
1.评审材料(二)目录(附件3);
2.个人述职报告1份;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省人社厅制定);
4.任现职称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加“xx同志中级职称工作业绩材料”封面装订成册;
5.论文代表作、专著原件;
6.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所有研究成果(含代表作)汇编,每人呈报的研究成果最多不超过5篇(项)。专著封面、目录、后记、版权页复印件1份;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复印件和查重报告各1份;政研课题提供课题成果文章、结项通知(证书)复印件各1份;优秀政研成果提供政研文章、奖励通报(证书)复印件各1份;网上发表的文章提供纸质文稿、网站全文截屏打印稿各1份。上述所有材料加封面“xx同志政研成果汇编”、成果目录(代表作排第一,并在目录标注),装订成册;
7.省政工专业初、中级职称参评人员名册(附件4)1份,加盖公章;
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省人社厅制定);
9.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综合材料,一式2份(附件5)。
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三)填报整理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按要求留手印。申报参评人员填报工作单位一栏时应明确到所在的具体单位。
2.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单位及申报参评职称名称,并列出评审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参评人员所在(送审)单位名称。
3.职称评审材料(一)和(二)中所提供的复印件和查重报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省人社厅统一要求表格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index.html)查阅下载。
5.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的填写、审核,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完整。对申报参评人员进行个人述职评议和工作满意度测评、《评审综合材料》中的“组织考核和推荐意见”的填报,必须由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事(职改)部门的干部本人申报参评的,在组织测评、考核推荐、材料审核等环节,按要求实行回避。
6.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填报的申报参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8.事业单位报送材料时,须按照省职改办要求,报送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8.材料集中呈报时间、地点与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地点相同。
文章附件下载
附件4.政工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花名册(样式).xls
责编:余韩 周梦蝶(实习)
来源:湖南教育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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