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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机关党建是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重要举措。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湖南法院落地见效,贯彻落实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必须把准机关党建职责定位,在实践探索中进一步找准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结合点、发力点,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切实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融合”的困境,正视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短板弱项
破解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顽症,是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必须找准党建业务融合的问题症结。
“融合之困”:形式重于内容。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融合不顺畅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法院把融合当作工作目标,每年都有部署,看似抓得紧,实际上喊口号多、付诸行动少;有的抓融合生搬硬套,制定的措施、组织的活动还不能很好地结合审判职责和党员干部实际;有的缺乏守正创新精神,对机关党员干部个性化、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掌握不够,工作在低层次徘徊,影响了融合的实效。
“温差现象”:主体责任落实有所弱化。党建业务融合需各类责任主体按照各自的定位、级别、权限、岗位承担相应的具体任务。然而,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既有认知理念上的偏差,也有能力素质上的短板,还有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等因素,责任传导机制不够健全,党组、机关党委传导压力往往“沙滩流水不到头”,检查督导与反馈协同没有全链条联动。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创新思路不够开阔,融合的理念与抓手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的粘合度不高。
“最后一公里”: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凸显。支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等落实不到位。支委党务素质欠佳,对党建的相关理论、制度掌握不深,尤其是程序性的组织生活易出现缺项漏项。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吸引力不强,“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推进乏力。在“案多人少”矛盾下,党务工作实绩难以量化显现为业务价值,庭长兼任支部书记需承担等同普通法官的办案量及管理职责,双重压力导致部分业务部门党务干部积极性不高,存在不愿担任支委现象,党建与业务协同发展机制尚未有效形成。
探索“融合”的路径,找准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结合点、发力点
务必坚持问题导向,从政治建设、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审判等各方面加强融合,真正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
强化“融”的理念。跳出党建抓党建,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树立“融合就是全局”的理念,把机关工作放在“国之大者”“省之大计”中去思考,把上级部署要求转化为机关党建推动业务工作的路径和措施。树立“融合就是责任”的理念,在安排全盘工作时同步安排党建工作,在落实各项任务时注重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保障作用,在工作遇到困难时不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融合就是服务”的理念,把党建与服务融入“一盘棋”中,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着力点,激励党员干部彰显讲政治、敢担当、有情怀的鲜明特质。
扭住“融”的关键。以审判工作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作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实现同频共振、互动共赢。近年来,省法院在总结分析63个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案例基础上,认真归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的规律特点,研究提出了模范机关建设 “1335”工作体系(聚焦落实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项职责”,推进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三项建设”为载体,构建“五联五促”机制),目的就是让三级法院党组织弄清“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随着形势发展,省法院新一届党组又提出“四步工作法”,将党建述职述学述廉与月调度、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总结有机衔接,核心是要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有关工作要求转化为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转化为“湖南法院施工图”,转化为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转化为推动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现代化的实际效果。
激活“融”的动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关键之一,就是抓住“人”这个最关键的因素,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业务工作和中心任务圆满完成。省法院紧扣“人”这一核心要素,聚焦政治思想、作风纪律、能力素质等,建立政治考察档案,把评案与考人结合起来,以科学考核实现减负与增效相统一。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切实担当起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化法院自身改革的“双重职责”,引导全省法院干警坚定改革信心、勇担改革使命、强化改革落实,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提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用好及时奖励政策和表彰激励手段,把面对面与“键对键”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夯实“融”的体系。建立“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工作机制,机关部门协调配合、三级法院上下联动、各地法院提质增效、党员干警做到案结事了,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在重大任务中推动融合,着眼湖南法院案件总量大与定分止争难的实际,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作为融合的重要载体,健全干警容错纠错、澄清证明、履职保护、职业荣誉等制度,保证党的部署和业务工作一贯到底、有效落实。把融合的重点放在支部上,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发挥党支部在推动业务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打造“四强”党支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坚持党建带动群建、群建服务党建、党群互促共建,加强协同配合,促进优势互补,形成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合力。
扛牢“融合”的责任,构建上下联动抓融合的良格局好
党组要牢固确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把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和业务融合工作经常过问、带头研究、亲自部署,谋划重点任务时强调突出党建引领作用,部署党建工作要强化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导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也抓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专责机构职能作用,强化“必须抓”的自觉、树牢“主动抓”的意识、理清“如何抓”的思路,把党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具体行动和举措。定期开展体现法院特色、适应公正司法需要、符合党建工作规律、实际效果明显的征集推介活动,鼓励各地法院培育打造一批涵盖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融合度高、示范性强、可感可知的优秀案例。
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带领支委“一班人”从基本制度抓起、从日常规范抓起,把党的领导覆盖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单元,带头办好“四类案件”和落实“阅核制”要求,跟进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所思所想,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抓好教育引导、解疑释惑和思想发动,着力把党建融入审判执行、融入党员需求、融入群众关切,形成“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党的全面领导就覆盖到哪里”的良好局面。
责编:余韩 庄婧琳(实习)
来源:《机关党建》杂志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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